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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
2018-06-15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公告 2018年第5号

现将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

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对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做出部署,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征管等职能,为了确认文件效力,对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公告。

二、主要内容

公告对现行有效无需清理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以公告附件文件目录方式进行公告,列举了文件标题、发文日期和文号。

三、施行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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